徐律师你好:我与同一小区的人为了小车停车位发生纠份,导致二人打架 徐律师你好:我与同一小区的人为了小车停车位发生纠份,导致二人打架,我被对方踢了一脚,右膝关节扭了一下,导致我半月板破裂,前交叉韧带断了一根,后进行半月板切除三分之一手术,法医鉴定为轻伤,对方被我打成鼻梁骨粉碎性骨折,也动了手术,法医鉴定也是轻伤,但是派出所处理说,我要负刑事责任,对方只负民事、治安责任,我想不明白,双方都是轻伤,负的责任不一样,请你帮我解答,谢谢!
2017-09-19 10:51 ask201……(浙江-宁波)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9-19 11:11
双方都是轻伤,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向上级部门投诉或者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9-19 11:34
你不服,可以起诉,让法院裁定。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7-09-19 12:09
涉嫌故意伤害罪的。
4 110网律师 2017-09-19 10:57
据你所描述的,一般来说当时你们属于互殴,对于轻伤的结果是互相承诺的,双方的责任若无其他因素应为同一的,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具体可来电咨询。
5 陈国利律师 2017-09-19 11:22
这里要考虑正当防卫因素。派出所的说法或许和这个有关。具体要看当时的情况来定。
6 徐岳律师 2017-09-19 11:28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7 110网律师 2017-09-19 16:33
要结合具体情形判定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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