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在岗职工得了不治之症。单位有责任吗
在岗职工得了不治之症。单位有责任吗 我叫沈洁。我父亲是一国企客运公司的正式职工。工作二十多年了。如今查出得了肝癌晚期。请问单位应付那些责任。
2012-09-04 11:43 燕兵(陕西-汉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2-09-04 12:06
不属于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可以享受因病医疗期待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9-04 16:05
单位没有过错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9-05 12:12
享受因病医疗期待遇
4 邹金狮律师  2012-09-09 20:29
不属于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可以享受因病医疗期待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