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问题 我是通过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一家国营企业任职,人力资源公司第一年09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第二年10年才开始缴纳。本人在09年10月下旬购买住房,需贷款60万元。原本打算夫妻共同贷款,自己贷款30万元,丈夫贷款30万元。双方之前均无贷款,公积金也余额也达到贷款30万元的要求。但由于09年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自己就不符合连续缴费6个月的情况,公积金无法贷款。现30万元申请的是商业贷款,导致现利息比公积金高。此情况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是否能胜诉?
2010-05-07 15:37 sevens……(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姚艳艳律师 电话:15800977811 2010年05月07日 15时46分
法院和劳动仲裁都不会受理公积金问题,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单位进行补缴,你说说的估计得不到支持。
2 李军律师 2010-05-08 14:38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