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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处理
公司股份处理 背  景:
A是M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B是N集团的实际控制人,A、B系朋友关系,近两年受经济低谜和国家调控影响,M公司处于破产边缘,N集团有意对M公司进行股权重组,但在尽职调查中,N集团发现M公司债权复杂,重组风险很大,即中止了股权重组,但N集团有意进入M公司所处的行业,经A、B商议,重新组建新的K有限责任公司,再由K公司通过法院司法拍卖的方式竞买M公司的所有资产。
K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N集团实际出资到位7500万元,占股75%;C认缴出资2300万元,占股23%,D认缴出资200万元,占股2%,C、D在工商注册的股份实际上都是替A代持。K公司成立后,B个人向K公司借了300万元。
经法院委托第三方评估M公司的资产价值9000万元,K公司过司通过变卖程序6800万元取得了M公司的资产,并办理完了工商登记。
拍卖前A、B口头约定,B认可M公司的资产价值为8000万,扣除K公司在法院实际产生的拍卖款和税费后,差额用于C、D(实际为A)的出资。由于多种原因,现在A不想对K公司出资,而想变现走人,经A、B协商,B原则上同意再给A现金700万元(之前A尚欠K公司300万元),由N公司或E公司收购C、D的股份。
 
问  题:
1、如C、D的股份未实缴就被转让,未来对C、D有什么法律风险?此股份转让会产生那些税费?
2、从最有利于以上所有利害关系人(K公司、N公司和E公司,及个人A、C、D)的角度,从财务、法律和税务等方面考量,用什么方法处理以上的300万元借款和再支付的700万现金及股份转让。
2017-09-18 12:49 caojey(浙江-舟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9-19 07:26
这样复杂的问题,建议正式咨询律师(当面咨询或收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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