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 我朋友和其他多人合伙开了一家KTV,合伙人共计32人。KTV组建的时候租房、装修、设备购买等均由牵头的那4个人筹备,其他股东的入股钱全部交由其中一个牵头人。他们牵头人在找股东的时候给大家承诺的是所有费用在350-380万之间,但是装修完后给大家说的所有费用是504万,按照市场行情所有的股东都不认可这个504万的费用。现KTV经营了18个月了,经营状况也不好,股东内部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现在其他股东要求牵头的那几个股东提交当初所有的合同和票据,牵头的那几个股东以各种借口说原始票据不在了,请问其他的股东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谢!
2017-09-18 12:15 sczctc(四川-遂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7-09-19 17:45
可以部分股东先提起诉讼,以借款的名义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对方抗辩是合伙关系,那么他自己就会拿出合伙协议以及相应的票据。
2 110网律师 2017-09-28 13:57
32个合伙人是否都进行了工商登记。若都列入工商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其余28个合伙人对筹备的4人执行合伙事务有权进行监督,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人应当提供。若执行合伙人拒不提供,有没有证据证明财务收入与支出的。可以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企业前期的经营支出收入进行讨论,并有合伙人投票决定对财务收支如何承担进行决策,并形成合伙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对全体合伙人有效。若部分合伙人未进行工商登记,只能通过登记的合伙人行使上述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