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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一公司签订了员工适用合同,并在未上岗任职前交了1500元伙食费
本人与一公司签订了员工适用合同,并在未上岗任职前交了1500元伙食费 本人与一公司签订了员工适用合同,并在未上岗任职前交了1500元伙食费。且并没有开收据。合同中写明“如果本人不适合本工作,可申请提前离职,剩余伙食费予以返还(10-15天),本人自动放弃工作,扣除伙食费80%10-15天返还”。
  现在的情况:
1.我本人的合同原件不再本人手中,但有照片
2.我还没有签离职申请书
3.与合同中提及的有关人员在微信上交涉后决定全部返还我1500元伙食费,有语音证明、语音内容为“1500元伙食费返还,要按照公司程序走”并没有说明按合同上说的10-15天内返还,至签合同日起现在已经13天了、公司人事部门的人不接电话;随后,在微信上再次与合同上提及的相关人员联系询问返还情况,回复为“最迟不超一个月内”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呢?很急,马上到15天了、谢谢
2017-09-17 21:47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9-17 22:51
可以举主张自己的权利
2 宋超律师  2017-09-17 21:48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3 徐卫东律师  2017-09-17 21:51
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
4 李建成律师  2017-09-17 21:52
存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5 申维丰律师  2017-09-17 22:40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6 怀向阳律师  2017-09-17 22:40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 赵江涛律师  2017-09-18 09:03
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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