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孝,赠予的房产能否收回,依据法律什么规定? 我在2年前丧偶,老伴走时立遗嘱,将名下属于夫妻共同的房产全部留给儿子。当时我病重在院,出院后才知老伴已走。儿子儿媳为得到全部房产,在老伴临走之时故意诽谤我在外有男人,不管他了,以至我老伴一怒之下,立下了出人意料的离奇遗嘱。自得到房产后,两年来儿子儿媳根本不来看望我,更谈不上尽孝心。甚至把伙同外人把我告上法院要求我尝还我老伴所谓的外债,并要求把我以前的工资积蓄作为遗产来分。我现在希望把我和老伴之前赠予他们的三套房产收回,这三套房产目前在儿子名下,我有管理权协议,但实际根本管理不到,因为房本在儿子名下,别人只和我儿子签租约。如果房产能否收回,依据法律什么规定?
2012-09-03 22:14 pjuson……(山东-淄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9-03 22:33
你好,房子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老伴无权 将你的一半遗嘱给你儿子。如果还没有过户,你可以打分家析产纠纷,我手头现在就有这样一个类似案子还没有结案。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04 23:12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你老伴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2-09-04 10:08
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的话,你可以未经你同意为由主张赠与合同无效,并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恢复登记。
4 徐志远律师 2012-09-05 16:49
你好;1、法律规定你老伴只能立遗嘱吧共同财产的一半处分;不能处分你的份额;2、如果交易中心在只有你老伴遗嘱,没有经过你同意就过户,是违法的;3、你应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起继承诉讼,追回属于你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