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居间协议时未明确正式合同签署时间 因为需要房屋置换,我在中介看好一套房子,并对中介明确告知现有住房已经挂牌,但何时成交并不清楚,如未出售将无法承担首付款。中介知晓表示愿意与房东协商,并给予充裕时间售房,因此我支付了2万元意向金。后中介告知房东表示愿意接受,因此在与中介签署居间协议上未写明在此协议生效后XX个工作日内签署买卖合同,后在3个工作日内我按协议补足5万定金。现我居住房屋出售遇到问题,未遇到合适买家(为尽快成交,我已按所属区域低于均价的价格挂牌)。房东以时间太长为由(签署至今20天)通过中介催促我,并威胁如不能尽快支付首付款,将没收我的5万元定金,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吗?我是否违约呢?
2012-09-03 22:10 sh_yua……(上海-普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2年09月04日 09时35分
居间协议没有明确交易日期,依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双方可以解除协议,退还定金。
2 张律师 2012-09-03 22:25
归纳一下你的问题,即:上下家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未约定交易期限。下家迟迟未交易,是否可认为其违约?延时20天,我认为尚不构成违约,上家无权没收你的定金。但你若迟迟一直不交易,则有违约之嫌。
3 110网律师 2012-09-03 22:51
因为你们之间没约定清楚,时间太久对方肯定有权的。
4 110网律师 2012-09-04 09:37
上家无权没收你的定金。但你若迟迟一直不交易,则有违约之嫌。
5 110网律师 2012-09-04 10:20
如果长时间不过户,对方可主张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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