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求您咨询一下 是这样的,本人14年毕业和女朋友同居 您好,我想求您咨询一下
是这样的,本人14年毕业和女朋友同居,期间我工作的收入都交给女朋友掌管,15年11月份我俩开了一家实体店,期间生意还算可以,她自己去办理营业执照就把法人写成了她自己,收入依然由她掌管,17年3月份我俩在长春购买了一套住房,我父亲给拿款7.5万,剩下7万左右由我俩赚的钱够买的,房产证写的女朋友名字,房贷用我俩店里的钱还,今年8月份我出轨了,现在我俩有一套住房,一家店,女朋友把7.5万还给了我父亲,还剩下最少7万的存款,她要求我净身出户,我想要财产平分,我俩没有领结婚证,您看我的要求是否可以达到
是这样的,本人14年毕业和女朋友同居,期间我工作的收入都交给女朋友掌管,15年11月份我俩开了一家实体店,期间生意还算可以,她自己去办理营业执照就把法人写成了她自己,收入依然由她掌管,17年3月份我俩在长春购买了一套住房,我父亲给拿款7.5万,剩下7万左右由我俩赚的钱够买的,房产证写的女朋友名字,房贷用我俩店里的钱还,今年8月份我出轨了,现在我俩有一套住房,一家店,女朋友把7.5万还给了我父亲,还剩下最少7万的存款,她要求我净身出户,我想要财产平分,我俩没有领结婚证,您看我的要求是否可以达到
2017-09-17 19:57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9-17 20:04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09-17 20:04
你好,同居不是夫妻关系没有共同财产,谁的东西是谁的不需要分割。彩礼应当返还男方。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9-18 09:14
你好,一般共同财产平均分
4 110网律师 2017-09-17 20:04
你好,同居期间财产平分。
5 闫燕律师 2017-09-18 14:18
同居不是夫妻关系没有共同财产,谁的东西是谁的不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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