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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轻伤,我应该赔偿的费用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轻伤,我应该赔偿的费用是什么? 我的小汽车考路边临时停车,开车门时与后方飞驰而来的电瓶车相撞,对方脸部擦伤,掉落一颗牙齿,脸部伤大概一个1元硬币大小,没有缝针,牙齿在治疗当中,准备装一颗烤瓷牙。其他都无大碍。我曾买了水果看望过她,她还要求我先垫付医药费,被逼情况下我垫付了2000元。现在对方态度十分恶劣,声称她工资很高,还请保姆,还说要求我们赔偿美容费和精神损失费。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赔偿她哪些费用?她应该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2012-09-03 22:00 candyl……(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9月03日 22时05分
从伤者的角度看

首先,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使用交警大队名义委托)。再计算赔偿金额。根据法律法规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偿金,交通费,鉴定费,营养费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按照户口类型区分,农业非农业差异很大。这是赔偿款的大头。
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交警大队可以查询肇事司机及车辆所有者身份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交强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由司机和车辆所有人连带赔偿。赔偿比例按照责任认定来计算。
2 110网律师  2012-09-03 22:52
其实这基本千差万别的,就说外地户口也并非就与上海城镇户口不同。
3 110网律师  2012-09-04 10:19
如果需要的话,最好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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