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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前夫补签《补充协议》是否生效?
请问我和前夫补签《补充协议》是否生效? 由于离婚时未充分考虑女儿的利益,后与前夫签了《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前夫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不低于400元,其他费用平摊。可他从未支付,问他要他就一句话:没有!请问我可以起诉要求他将未付的费用一并付给我吗?谢谢。
2012-09-03 17:37 黑色郁金香(贵州-遵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03 17:43
可以起诉要回来
2 罗远水律师  2012-09-03 17:43
可依据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你女儿的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
3 孙新律师  2012-09-03 20:44
可以起诉解决。
4 吴再学律师  2012-09-04 10:17
可以的。
5 110网律师  2012-09-05 21:43
可以起诉
6 唐羽生律师  2012-09-16 15:20
可以起诉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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