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算高利贷么? 我去年为朋友向名校贷借了10000元,但实际到手是8000元,还款是12376.56元不包含手续费,目前已还了10个月,总觉得是高利贷,特来询问,我跟那位朋友之间没有立下字据,只是口头承诺,不知道他之后会不会还我。
2017-09-15 17:41 dente5……(海南-海口)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9-15 17:49
法律所支持的未还年息不超过本金的24%,建议及时沟通合理还款,否则有可能被起诉,列入失信名单。
2 李大贺律师 2017-09-15 18:20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身份信息不可出借,身份信息出借、显名代理的,与该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之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如果追偿不能,后果自担,不能径自归责于或转嫁给他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身份信息不可出借,身份信息出借、显名代理的,与该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之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如果追偿不能,后果自担,不能径自归责于或转嫁给他人)。
3 陈晓云律师 2017-09-15 18:25
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