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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付首付,男方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两年后能下房产
婚前双方付首付,男方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两年后能下房产 婚前双方付首付,男方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两年后能下房产证
2017-09-14 12:16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7-09-14 12:18
属于共同财产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9-14 12:18
你好,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7-09-14 12:25
可以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找律师具体谈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09-14 13:47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9-14 14:39
你好,贷款部分平均分
6 何青超律师  2017-09-14 12:26
属于共同财产
7 陈晓云律师  2017-09-14 12:5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 110网律师  2017-09-14 13:51
你好,此房属于婚前财产。
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你还可以主张得到房屋在婚后开始升值的那一部分的一半。
9 110网律师  2017-09-14 16:30
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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