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分割与房产过户 我和爱人于2010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已经交付,目前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上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现因双方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准备离婚。女方起诉到法院申请判决离婚。目前和女方商量之后,就该房产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准备通过法院以调解的形式离婚。问题的症结就在这处房产,经双方协商,房产归男方。现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您!
在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前提下,法院下达的关于财产分割的离婚调节书是否有效,还是应该先办理房产证再通过法院进行财产分割?另外,法院下达了离婚调解书之后,办理房产过户,是否还需要女方的配合?
在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前提下,法院下达的关于财产分割的离婚调节书是否有效,还是应该先办理房产证再通过法院进行财产分割?另外,法院下达了离婚调解书之后,办理房产过户,是否还需要女方的配合?
2012-09-02 13:27 andyma……(湖北-宜昌)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9-02 13:31
1法院的调解书是有效的
2需要女方协助办理
2需要女方协助办理
2 郭永军律师 电话:13839986536 2012-09-02 17:59
你好,法院调解书有效,办理过户需要女方配合。
3 110网律师 2012-09-02 15:02
你好,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办理过户需女方协助的。
办理过户需女方协助的。
4 110网律师 2012-09-02 15:29
需要女方的配合。如对方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9-02 15:40
无权证法院不予处理
6 110网律师 2012-09-02 19:29
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体同等的法律效力;你不需要先办理房产证再通过法院分割,可直接凭法院调解书到房管局变更合同名字变更过户,但办理变更过户需要女方配合。
7 110网律师 2012-09-03 09:02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办理过户需女方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