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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机动车相撞,同责。受伤一方皮外伤,说头晕第二天拍片,医嘱上没事花费1500
两辆机动车相撞,同责。受伤一方皮外伤,说头晕第二天拍片,医嘱上没事花费1500 两辆机动车相撞,同责。受伤一方皮外伤,说头晕第二天拍片,医嘱上没事花费1500,要求没受伤一方支付3000医药费没谈成,要求伤好后看发票支付。第三天又去办了个住院总花费3400。在医嘱没问题的情况下再去办住院观察这笔费用是否合理?
2017-09-12 23:58 Eccentric(北京-东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2017-09-13 00:20
你好,应当视为合理的。
2 常路律师  2017-09-13 00:37
您好,一般合理
3 申维丰律师  2017-09-13 00:40
您好,应当视为合理的
4 李建成律师  2017-09-13 05:19
无法协商,只能通过诉讼途径
5 赵江涛律师  2017-09-13 08:02
协商 好
6 宋超律师  2017-09-13 11:58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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