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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向个人借款,时间是2010年,当时出具了一份浙江省宁波市统一收款收据
你好,单位向个人借款,时间是2010年,当时出具了一份浙江省宁波市统一收款收据 你好,单位向个人借款,时间是2010年,当时出具了一份浙江省宁波市统一收款收据,并加盖了单位公章,请问这种债务我可以要回来吗?
2017-09-12 10:58 ask201……(浙江-宁波)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7-09-12 10:59
有还款期限吗?
2 程金霞律师  电话:15906603573  2017-09-12 11:30
可以起诉。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7-09-12 11:32
去起诉追讨。
4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9-12 11:34
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5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9-12 11:47
按合同约定履行
6 罗远水律师  2017-09-12 11:01
可起诉要求单位还款
7 徐岳律师  2017-09-12 11:04
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轻伤。
8 陈国利律师  2017-09-12 11:43
关键看收据的内容,搞清楚是借款还是内部集资占股份。然后分情况维权。
9 110网律师  2017-09-12 16:11
无法协商的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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