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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判决离婚吗?我可以申请要房子吗?
法院会判决离婚吗?我可以申请要房子吗? 我是2010年经人介绍跟男方认识再婚的,婚前相处仅仅十几天就领了结婚证。婚后男方经济独立,且外面女人不断,现在我们已经分居十七个月。领结婚证当天我们买了楼房,首付是男方的钱,我的公积金贷款,房产的名字是我的,且已经公证,如果离婚,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分?我可以申请把房子判给我吗?
2012-09-01 22:33 唐凌慧(河北-秦皇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9-02 09:01
房子归你,你应当把男方的首付及婚后支付的贷款退还给男方。
2 孙新律师  2012-09-02 11:56
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平分,如果一方主张全部房屋产权,应该给对方相应的对价
3 孙新律师  2012-09-03 10:32
您好,房产物权可以归你所有,但首付如为男方婚前财产,理应归还男方,该房产中具有婚后属性的增值部分,可平均分割。
4 孙新律师  2012-09-12 10:53
主要是看你们是怎么公证的,如果公证是共同财产,那就一人一半,一人要房,给对方折价款。如果公证归你个人所以,那所有权就是你的,但是你要返还对方的首付以及婚姻存续期间还贷的一半及其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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