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债务追讨法律咨询
债务纠纷管辖权及诉讼标的
债务纠纷管辖权及诉讼标的 2010年,本人将一家公司转让给王某时,将质量保证金50万元通过地处徐州市泉山区的银行划拨至王某公司账上。王某承诺一旦公司许可证批下之后,支付50万元本息。时至今日,尚未还钱。本人打算起诉王某。
本人转让的公司在邳州市,王某在新沂市。转让合同未明确合同执行地。
问题是:本人不想在新沂市起诉王某,能否在邳州起诉?
本人能否要求王某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本金?
2012-09-01 19:54 power9……(江苏-徐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周春律师  电话:13013998319  2012年09月01日 21时55分
1.你作为转让方,可以在你所在地法院起诉。
2.如果合同约定了利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可以自你主张债权之日要求对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09-01 20:02
你好,你们案件应当在邳州起诉,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王某应当支付利息。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01 22:29
应当可以。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