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我去省信访接待中心去上访维权,结果回到地方就被县公安局给拘了15天,9月8日释放 。8月24日我去省信访接待中心去上访维权,结果回到地方就被县公安局给拘了15天,9月8日释放。至今手机,身份证还在派出所,强行扣押不给我。并且我本人也没有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知该怎么办?请您帮解答一下!
2017-09-10 15:50 ask201……(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9-10 15:57
你好,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请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法定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其法律依据是《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司法活动,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除此之外,被处罚人如认为处罚对其造成侵害,还可以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出赔偿请求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请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法定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其法律依据是《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司法活动,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除此之外,被处罚人如认为处罚对其造成侵害,还可以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出赔偿请求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9-10 19:39
你好,上一级反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