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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遮光给与了补偿后该房拆迁的问题
房屋被遮光给与了补偿后该房拆迁的问题 律师您好:
       我的房子是独立的三层楼房(临主要街道街的,但是1.2.3层都是民用房照),每层130平米,一楼在做买卖(经营3年左右),2010年我房的对面相隔街道建起了高层,经过检测已形成了遮光,给相应的补偿,但是条件是要补偿的话以后拆迁1楼就不会按门市拆迁(是根据国家规定门市不给遮光补偿,不知道对不对),不要补偿的话以后拆迁1楼就给按门市拆迁。我选择了给我补偿(请问这里我选择的要补偿是否正确)。2012年我的房子要被拆迁了,请问律师我的1楼还能不能回迁成门市。
2012-08-31 22:18 王先生(吉林-延边)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9月01日 08时40分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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