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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妻子怀孕7个多月,因一些琐事现在闹得不合,要离婚,财产和彩礼要怎么分配?
现在妻子怀孕7个多月,因一些琐事现在闹得不合,要离婚,财产和彩礼要怎么分配? 2011年10月份,经别人介绍,一个月时间就闪婚了,结婚前给的定婚11000元,连带父母给的1200元,送好给的36000,与2011年腊月16结婚,妻子怀孕7个多月现在因一些琐事,老婆要离婚。结婚时女方父母什么都没有配送女儿,用我给的彩礼钱给女儿置办的东西,剩余4万元,还让他儿子用了,就连过年长辈给的压岁钱5000元,和我工作挣的5000元,妻子都给他哥哥用了。问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2012-08-31 20:14 伟0124(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胜利律师  2012-09-01 10:45
婚后财产平均分配
2 陈晓云律师  2012-09-02 08:27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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