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撤出共有人 我与女友于09年底共同出资买房(期房),女友出5万,我出7.5万交了首付,现在两人分手,女方要求一年后返还5万元现金,我担心返还现金后她不配合产权过户等事项,双方对协议内容(主要是要求她配合办产权等)未达成一致,请问:
1、我们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2、若不签定协议,以后拿到房产证后的产权份额如何划分?(我负责全部月供和其它全部费用)
3、可否有方式要求银行修改备案?(当前银行不同意)
1、我们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2、若不签定协议,以后拿到房产证后的产权份额如何划分?(我负责全部月供和其它全部费用)
3、可否有方式要求银行修改备案?(当前银行不同意)
2010-05-06 08:37 quyong……(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0-05-06 08:44
委托律师,帮助你们起草协议,避免今后的矛盾
2 李大力律师 2010-05-06 09:30
目前最好签订一份协议,然后到公证处公证,这样将来即使出现纠纷也好办了。
3 李小利律师 2010-05-06 09:48
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后的协议有效。
4 喻远军律师 2010-05-07 08:39
可能由律师进行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