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民事法律咨询
门面租赁纠纷
门面租赁纠纷 我租了一公家单位门面已有5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但今年还没签。8月10号突然接到通知说要收回出租给别人,现在有几个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我租了门面后安装了一个三相动力电,(当时是4千多,现在安装要7-8千)。户头写的是公家单位的单位名(单位说是不能用私人户头安装),钱是我出的。现在门面要收回,单位说三相动力电不给予赔偿。
2.租赁门面的时候,原来的合同注明有优先租赁权。而且交了押金的,现在押金没有退回。
3.单位一直没有和我协商,现在私自断了门面的水和电,导致我经济有所损失。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如果不赔偿是否可以提交民事诉讼?打官司的话大楷要多少费用?
2012-08-31 14:23 eglea(湖南-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9月03日 21时27分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行驶你的优先租赁权,并赔偿私自断水电给你带来的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2-08-31 14:49
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