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給一朋友在银行做过授信担保,当时在一份没有日期的授信合同上签字,过后就忘记了这件事 我于2013年給一朋友在银行做过授信担保,当时在一份没有日期的授信合同上签字,过后就忘记了这件事。今年九月突然接到法院传票,银行起诉我要负担保责任。据我事后了解,借债人使用了两次资金,第一次资金归还银行,第二次没有归还。两次放款我概不知情,在借款人第二次使用资金时银行又让借款人及其妻子做了担保证明,却没有通知我,这时候借款人的经营已经出现了状况,银行没有我的一切资料(身份证,户口页),只有签名和电话。请问,我的担保责任还有效吗?如果有我该付多大责任?我让银行出示第二次放款签字,银行却不出示。我该怎么办?
2017-09-08 03:22 雨中蝶舞(河北-邯郸)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9-08 05:19
第二次放款签字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9-08 07:23
与银行方面协商
相关法律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担保人的妻子。当时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我没有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2个回复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担保人的妻子。当时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我没有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5个回复律师您好,我父亲因在银行为其朋友担保,当时签了字,可是我母亲没有去签字
10个回复律师您好,我父亲因在银行为其朋友担保,当时签了字,可是我母亲没有去签字
11个回复你好我以前帮一个朋友担保在银行贷了一笔款,后来贷款人没有按时还贷已经超过了合同还款日期
1个回复律师您好,我是一个担保人的妻子。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我没有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8个回复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向银行贷款了30万,我当时没有仔细看合同上的内容就签了字
4个回复我个人和两对夫妻共同帮人在银行担保,五个人签字的,当时没有约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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