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 我与王某于2006年9月,经人介绍结婚,于2008年8月生下一女孩。结婚以来妻子一直没有融入新家庭,我和孩子都不大过问,我生病了她也不过问。2010年年底卖了一套新房子,我和父母共同出资,我的份额很少,妻子一分钱没出,装修和搬家都没家来。截止到2012年8月30号,有5个月未回家,孩子也不过问,我已提出了离婚诉讼,已开庭一次,未宣判。法官说现在的房子,妻子分到0.1--0.4左右的市场价格,请问是不是这样。
2012-08-31 11:51 寂寞的风01(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8月31日 12时35分
这套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你妻子在外5个月是外出打工了吗?你和你妻子已经登记结婚,你们就是一个共同体,你们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你的出资就是你和你妻子的出资。如果离婚,你妻子会分到不到一半的房子。如需更多帮助,请来电咨询。
2 张付杰律师 2012-08-31 12:06
登记两个人的名字的情况下,有可能这样判决。
3 110网律师 2012-08-31 13:09
房子是你父亲的名字就是你父亲的财产和你们没有什么关系。至于你的出资,可以认定为对父母的赠与,也可以认定未借款,认定为共同购买比较牵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