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赔偿 5月4号下班后,我骑电瓶车回家,由于是下班高峰期,路上很多人,上了一座桥,下坡时, 我跟在一辆车后面骑,那辆车前面有个人推着车在自行车到上走,车后面安装了个车篓,里面放了一大壶开水。我前面骑车的人看见了急忙闭开了,我由于躲闪不急,撞上了她,由于是下坡,我是带着刹车的,车速已经很慢了,撞到了她后座的车篓上,然后她自己装在里面水壶里的水喷了出来,烫到了她。带她去了医院看完了,她很不满意,还有其他要求。她自己带的一大壶开水本身就是很危险的,并且在下班的高峰期推着车走在自行车道上。现在想问一下,这起事故责任应该怎么算?
2010-05-05 21:34 tingyv……(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10-05-06 11:43
事故责任只能由交警依法划分。
2 110网律师 2010-05-0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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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0-05-06 14:12
有没有报警,看交警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