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助力车被扣 我驾驶一辆燃油助力车,时速50公里以下,当时买车时咨询不需要办理驾驶证。被交警扣车后交警让我出示身份证,然后又给我拍照。我想问一下,出示了本人身份证后交警给我拍照合不合法。山东省关于燃油助力车是怎么规定的。给我拍照合不合法
2010-05-05 17:33 ojhg54……(山东-泰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魏广存律师 2010-05-06 13:29
你的时速50公里以下助力车不属机动车辆,可不办驾驶证。市场上销售的排量为48cc的燃油助力车,时速达到了每小时50公里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解释,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中关于轻便摩托车的解释,这类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要按照机动车纳入管理,车辆不但要上牌照,驾驶人也必须持有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