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挪用公款,其一,在A(村妇女主任)不知情的情况下,用A 村书记挪用公款,其一,在A(村妇女主任)不知情的情况下,用A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转账用 村书记挪用公款,其一,在A(村妇女主任)不知情的情况下,用A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转账用。其二,并且用此款支付原本就该付的工资,A只是个稍微识字的农村妇女,并未参与其中的事情,也不清楚,现在书记被人告发了,检察院让A归还之前被当做工资发下来的公款,公款也还了,该发的工资没有了,但是事情却还没有完,请问这样A应该负法律责任吗?A该负多少责任呢?
2017-09-05 12:28 ask201……(福建-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17-09-05 12:44
按你描述,不应承担责任。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9-05 13:08
不应承担责任。
3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7-09-05 13:44
按你描述,不应承担责任。
4 李丹律师 电话:13075878676 2017-09-05 15:28
不应承担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7-09-05 15:32
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