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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超市里偷东西,总金额在400元内
我朋友在超市里偷东西,总金额在400元内 我朋友在超市里偷东西,被抓送去公安局,已经都7天了,为什么公安局没有对此采取处理办法,请问如果这样的情况,公安局是如何按正常程序处理,罚款还是拘留,具体是如何判?请教在线的律师为我们解答!非常感谢!
2012-08-29 18:50 jtgxin……(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8-29 19:36
行政拘留。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29 20:25
行政拘留。
3 孙新律师  2012-08-29 18:59
若仅此盗窃行为我认为不涉嫌盗窃罪 我的补充: 2012-08-29 19:01

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亦要承担行政责任。

4 游飞保律师  2012-08-30 10:50
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最多不超过20天,你看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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