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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三年前租了一个门市用作开饭店,当时签订合同时租期签了5年
你好,我三年前租了一个门市用作开饭店,当时签订合同时租期签了5年 你好,我三年前租了一个门市用作开饭店,当时签订合同时租期签了5年。但是因生意不好,处于长期亏本的状况,不得已我在合同期内的第二年下半年就通知房主第三年开始不再续租了!但是到房租到期的当月,我提出交接一下相关事宜,我提前把房子清理出来跟房主做交接。可是房主已我不续租违反了租房合同签订的5年期,为理由,拒绝退还我的租房时额外交的五万押金。合理吗?不合理的话,我要从什么方向去追讨我的押金
2017-09-02 17:19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9-02 17:26
你好,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9-02 18:26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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