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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只开律师代理费的收据不开发票,合法吗
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只开律师代理费的收据不开发票,合法吗 交通事故诉讼已了结,赔偿款即将到法院。请律师的委托协议说必须甲乙双方同去取赔偿款。而律师说甲方当事人需用现金付乙方律师代理费,律师事务所只开律师代理费的收据不开发票。
问:盖律师事务所章的收据可以作为收付律师代理费的法律证明吗?是否应让收钱的律师在收据上写收到签名为妥呢?甲方当事人要求开律师代理费发票,乙方律师事务所坚持开收据,不肯开发票,怎么办?取不了赔偿款了吗?
2012-08-29 17:14 bghmy(上海-宝山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29 17:42
人家帮你办好事你应该及时支付约定的费用,你可凭其收据换发票的。。。。。。
2 袁文祥律师  2012-08-29 17:43
可以让事务所开发票的!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2-08-29 18:57
应当支付律师费,支付后会开具发票。
4 张向锋律师  2012-08-29 19:43
收到律师费,应当开具发票。
5 110网律师  2012-08-29 22:58
聘请律师合同中有无特别约定
6 高永峰律师  2012-08-30 09:03
律师费的收取主体是律所,不是律师,不需要律师本人签字。你可以要求律所开发票。
7 代雨庭律师  2012-08-30 10:44
应当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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