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由于上学迁出去了,再签回来村里不认 我的户口是2001年上学迁出去的,2005年大学毕业又迁回我的户籍原在地,但是知道现在村里也不承认,也不收。虽然户口本上是,但是村里不认可。说我是什么商品粮,村里的什么政策我也不享受。但是户口本上并不体现我是商品粮啊?我都结婚三年了,村里也不接受我老婆的户籍,将来我们的孩子还不知道怎么上户口呢。而且村里要拆迁了,我们一分补偿款也拿不到。我就想问问村里的这种做法合理不合理,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2010-05-04 19:34 tcy848(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5月04日 21时20分
不合理 你可以要求享受村民待遇。
2 孙新律师 2010-05-05 14:23
村里做法不合理,具体问题你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