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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与二楼门面招牌纠纷
一楼与二楼门面招牌纠纷 前几天我楼上(二楼)房东以我门面招牌齐他窗檐要溅水,后又有以要安防护窗为由(其实他已出租他人),要求赔偿招牌使用费, 不然就不能占用二楼墙体(在这之前三年,因一楼门面打洞和做招牌,打门洞出具相关手续,居委会,城建局,城管办调解未果,迫于无奈,出了三年招牌使用费),现在我该怎么办,有无明文规定要收取使用费?????迫切需要解答!!!!!!
2012-08-28 13:18 听天意(四川-自贡)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8月28日 15时39分
安装招牌是你的权力,你根本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二楼外墙墙体产权归所有业主所有,不是单独属于二楼业主的,所以他无权要求你支付所谓的使用费,你直接安装招牌即可,不需要经过二楼房主的同意。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8-28 15:43

1,关于你安装招牌的问题。
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相邻权纠纷,处理这一类纠纷的原则是以不影响正常生活为限。你安装门面招牌只要不影响二楼实际居住人的正常生活就可以了,完全合法。你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也有权安装招牌,不需要经过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至于二楼房主提到的溅水,这都是小问题,不会影响到正常生活,邻里之间也应当互相礼让互相照顾,属于道德问题,法律不涉及,也不违法。
而安装防护窗和你的招牌也不冲突,二楼房主要安装自己安装即可,和你没有关系。
所以,你直接将摘牌安装即可,二楼房主没有任何权利干涉,更没有权利收费。

2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2-08-28 13:50
相邻关系应以有利生活生产为原则,要看你是否妨碍了他的权利,如确实影响其生活应当协商补偿其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2-08-28 14:11
赔偿招牌使用费没有法律依据。但如果你招牌使用确实影响到对方的生活,侵害了对方的相邻权,对方有权要求你停止侵权。
4 110网律师  2012-08-28 14:20
1、要明确,你的门面房是不是你所有的,或者只是租用的?
2、如果是租用的,按你与房东之间的租约来处理。
3、如果门面房是你所有,外墙的共有部分的使用要经过共有人同意才能使用。
5 110网律师  2012-08-28 14:27
既然已经按年出过相关费用,那么现在为了能够实现你的权利,不致于影响你的经营,建议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相关费用。虽然对方已经出租,但是他仍然是房东,对方仍然可以主张。如果你现在突然说不支付了,那就可能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请你好好考虑。 我的补充: 2012-08-28 14:30

而且,外墙的共有部分的使用要经过共有人同意才能使用,如果确实使用了外墙的共有部分了,那就应该友好协商处理才对。

6 王德华律师  2012-08-28 14:51
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权管理原则,外墙投影线外的部分为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共有部分的使用要经过共有人同意(原则1/2)才能使用,如果确实使用了外墙的共有部分,协商处理才对。但是,归一个人收取费用的办法不可取。
7 孙新律师  2012-08-28 15:38
房屋出租他人不影响其以房主身份主张权利。
8 110网律师  2012-08-28 15:56
这是一个相邻权的纠纷,你可以照常挂招牌,对方想要费用,你不用着急,让他通过起诉解决吧
9 许传中律师  2012-08-28 17:04
您好!相邻权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起诉。
10 110网律师  2012-08-28 18:45
你好,没有法律依据。不用理会。
11 曾令栋律师  2012-08-28 21:37
双方空间是以一楼、二楼之间的楼板水平面划分界线的。二楼墙体是楼上的,不是你的吧?如果二楼也下你一楼墙体打洞挂招牌,行不?
12 徐志远律师  2012-08-28 21:46
你好;1、如果你的门面招牌齐他窗檐可能溅水,应该征得同意或者补偿;2、如果你已经给付三年的使用费,这应该继续给付。3、没有明文规定,各地根据风俗习惯和具体情况确定;
13 110网律师  2012-08-29 09:37
二楼并不享有外墙面的所有权,自然没有权利向您要求补偿费用。
您只要取得业委会(如无业委会则不考虑此项)、居委会、城管部门的同意,完全可以合理使用外墙面。

根据您的陈述,您使用外墙面也没有妨碍到二楼的正常生活,二楼无权阻止您
14 110网律师  2012-08-29 10:28
楼盘外墙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二楼住户无权独自收取使用费归其一人。如果存在妨碍其生活的情形,可以适当补偿。
15   2012-08-29 11:42
房屋出租他人不影响其以房主身份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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