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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认定问题
离婚、房产认定问题 我住单位的集资房,无产权,单位在2010年2月将我所住的地皮卖给开发商人,直到现在单位的拆迁还建工作才开始,并且单位承诺将会给我办理房产证。问题是我在2010年5月4日领取了结婚证,现在由于夫妻感情不合准备离婚,我想问,如何我在离婚前单位的房子能交房,且能办理房产证,那房子属于我的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拆迁补助不足以买下新房,我需要支付一定的房款,而房款我是以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支付的,没有使用现金。
2012-08-27 21:57 wwench(湖北-荆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万安松律师  电话:13094207644  2012年08月28日 10时49分
你是结婚证分的集资房,依法属婚前个人财产;即使能在离婚前办证,也只能写你的个人名字;公积金贷款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我的补充: 2012-08-28 10:50

你是结婚前分的集资房,依法属婚前个人财产;即使能在离婚前办证,也只能写你的个人名字;公积金贷款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8-28 15:24
婚后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可以分割
3 110网律师  2012-08-27 22:29
婚后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可以分割
4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8-28 08:00
当面咨询律师
5 110网律师  2012-08-28 12:33
次方应该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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