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幼儿园负责人,园里有一名孩子在户外活动时自己不小心摔倒 您好,我是一名幼儿园负责人,园里有一名孩子在户外活动时自己不小心摔倒,摔倒时自己身体压在了胳膊上导致小臂骨折,事发时老师在离幼儿2米多距离看护幼儿活动,发现孩子摔倒第一时间赶过去查看,观察询问后决定带孩子到医院检查并通知了家长,后续陪孩子治疗,做手术,陪护等自己垫付医疗费都做的很好,但是家长认为幼儿在园里受伤就必须负全部责任索要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请问责任如何划分?
2017-08-27 10:24 ask201……(黑龙江-伊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8-27 10:27
你好,现提供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并结合你的情况判断。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08-27 10:28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8-29 12:3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4 110网律师 2017-08-27 10:3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5 陈铠楷律师 2017-08-27 10:44
幼儿园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6 陈晓云律师 2017-08-27 11:02
幼儿园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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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我班幼儿在户外玩耍不小心自己摔倒造成胳膊骨折
0个回复您好 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孩子在户外玩滑梯的时候 自己不小心
1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孩子在玩滑梯时自己不小心从滑梯上掉下来了
1个回复您好,孩子在幼儿园户外活动时自己摔倒,老师询问,孩子说不疼,晚上回来后
5个回复幼儿在幼儿园户外活动时不小心摔倒骨折,老师、园里分别责任?
0个回复您好,孩子在幼儿园户外活动时,不小心摔倒头部受伤,缝了两针,
6个回复孩子在幼儿园时不小心在行走时自己摔倒,导致骨折,幼儿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赔偿哪些呢,之间已在幼儿
4个回复孩子在幼儿园课间户外活动时摔伤下巴想咨询一下责任由谁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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