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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密协议纪违约金的咨询
关于保密协议纪违约金的咨询 您好,我在公司合同还没到期时提出离职申请,但没有在规定的一个月后离开,而是提前离开,对方口大答应我给我半个月工资+工资代扣,结果没有给我,说是违约金相互抵消。而且对方律师给我发了一份邮件,其中内容均是保密协议之类的,要求我不能在其所属地方从事该行业,但是我并没有签字,以上事件从我个人利益角度,麻烦律师帮我分析下,1.他说的违约金与我个人工资和代扣相互抵消这事成立吗?2.他给我发的那份邮件我应该遵守吗?
补充:签署合同一式两份,公司没有给我属于我的那一份,而且现在我已经正式离开该公司,保险需要转接外省,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需要提供一些证明之类的东西,用人单位是否得提供?
以上,谢谢~
2012-08-27 12:43 ddmax1……(天津-河西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27 19:35
没有支付补偿金,可以不受限制。
2 孙新律师  2012-08-27 12:54
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你补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2-08-27 14:08
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你补偿金
4 孙新律师  2012-08-27 16:10
1.公司没有为你提供培训并签署服务期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无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更无权直接扣发工资;2.双方未签竞业限制条款并离职后公司向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你没有竞业限制义务,可从事同行业。但不得恶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
5 孙新律师  2012-08-27 16:13
1.不成立2.对你没有约束力3.需要提供
6 孙新律师  2012-08-27 20:53
首先,抵消行为于法无据。
其次,邮寄内容,如果给你补偿金,可以遵守,否则无需,但主观上不得存在故意泄密行为。
然后,转出手续,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找劳动部门监察科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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