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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单身女性,以前有过婚史应为没有孩子原因我们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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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6 14:07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7-08-26 15:22
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8-27 02:41
需要办理收养手续。
3 罗远水律师  2017-08-26 14:08
咨询所在地民政局
4 110网律师  2017-08-26 14:09
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5 陈晓云律师  2017-08-26 14:20
与民政局核实
6 陈铠楷律师  2017-08-26 14:48
咨询所在地民政局
7 柴海艳律师  2017-08-26 14:49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孤儿的监护人;
社会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8 张勇律师  2017-08-26 21:04
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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