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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从何起止?
诉讼时效从何起止? 您好,09年7月我父亲被邻居夫妇入院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害。事发当天已报警,行凶者当即逃离,过后没几天其行凶女自首,派出所以其有一个三岁女儿在哺乳期为由将其释放,之后行凶夫妇皆逃离。父亲多次找到公安部门要求对行凶邻居进行刑事制裁并给予民事赔偿,至今派出所仍以抓不到人为由不予理睬,请问此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多久?从何时算起?其受害者应当怎么办?
2010-05-04 10:38 王光华(河北-保定)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5月04日 11时30分
公安机关依据立案,应当终身追诉,没有追诉时效限制。
2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0-05-04 16:17
你好,我是张家口任律师,没有时效限制了。只能等待公安抓人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3 孙新律师  2010-05-04 11:34
刑事责任可以继续要求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可以要求其上级公安机关监督。
民事责任,可以起诉邻居夫妻双方,要求其承担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4 孙新律师  2010-05-04 12:17
你好,如果公安已经立案,仍在追诉期。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反映。
5 孙新律师  2010-05-04 12:24
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索相关的损失。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你及时维权。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手机 15127066200 QQ 154240558)
6 孙新律师  2010-05-04 13:30
如果已经立案了的话 是不超过诉讼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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