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受伤,公安局立案了,双方私下协商好了,可以直接去公安局撤 打架受伤,公安局立案了,双方私下协商好了,可以直接去公安局撤案吗?撤案时必须当事人去吗?当事人成年可以不带监护人吗?
2017-08-25 09:35 -李大佬(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7-08-25 09:36
你好,建议咨询承办警察
2 韩士队律师 2017-08-25 09:38
你好:已经立案,通常会按照程序执行,撤案可能性不大。
3 陈晓云律师 2017-08-25 10:51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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