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孩子的问题想请教 本来婚姻里存在很多问题天天吵架,后来男方又在出去打工时认识了别人,更对家庭不管不问,将近两年来没为家里一分生活费(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小的在他走时只有七个月,我白天上班晚上又要照看孩子) 。回家后又常常找借口吵架甚至打架,我提出离婚他又不同意 知到去年我因受不了这样的生活而带着孩子离开他家回了娘家,现在为了孩子的问题伤透脑筋,这麽多年他没接到做父亲的责任,而且甚至还利用孩子让我屈服他,请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现已分居一年多,他还经常到我娘家无理取闹,但一提出离婚他却又不肯我该怎么办?
2012-08-26 23:10 269860……(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8-27 06:15
起诉离婚解决。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27 08:45
收集感情破裂证据起诉解决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8-27 12:59
收集证据,起诉离婚。
4 110网律师 2012-08-27 10:29
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
5 陈晓云律师 2012-08-27 10:54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