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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子女抚养权问题
同居子女抚养权问题 我和原告在2009年同居,后在2010年生下一女,由于原告没到年龄,没有领结婚证,现在他去法院起诉,孩子要给我抚养,我女儿2周岁没到,法官会判给我吗?我的胜算有多少、原告一直不肯要孩子,我现在只想和他拖,请问我不去开庭,会怎样呢
2012-08-26 21:39 梦小菲(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26 23:51
孩子可以由女方抚养。
2 陈晓云律师  2012-08-27 10:15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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