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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约好开房、已谈好价格,见面给对方转了600,发生性关系前被对方哥们打电话敲诈5000
网上约好开房、已谈好价格,见面给对方转了600,发生性关系前被对方哥们打电话敲诈5000 网上约好开房、已谈好价格,见面给对方转了600,发生性关系前被对方哥们打电话敲诈5000,于是打电话报警,期间对方想跑、一直堵着门没让跑成,最后等到警察来、结果被认定构成嫖娼。报警时觉得没发生性行为不算嫖娼,顶多只能算“嫖娼未遂”,但警察说没有“嫖娼未遂”这种说法,最后被拘留5天。想问问,这种“没发生性行为且主动报警等警察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的行为构成嫖娼么?
2017-08-24 17:36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8-24 17:54
不构成嫖娼,属于敲诈勒索犯罪的受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不当,建议行政诉讼。 我的补充: 2017-08-24 17:56

你虽然主观意愿是嫖娼,但客观上并未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也不可能实施,因为对方来意并非卖淫。

2 徐卫东律师  2017-08-24 17:55
你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 申维丰律师  2017-08-24 18:00
您好,建议提起行政诉讼
4 李建成律师  2017-08-24 18:08
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5 赵江涛律师  2017-08-24 18:27
不 一定构成嫖娼
6 宋超律师  2017-08-24 20:09
你好,不算,可以向法院起诉。
7 怀向阳律师  2017-08-24 23:40
你好,不构成嫖娼,属于敲诈勒索犯罪的受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不当,建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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