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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妈妈乘坐他人的摩托车与小车发生事故,是小车撞倒了摩托车导致两人受伤住院
本人妈妈乘坐他人的摩托车与小车发生事故,是小车撞倒了摩托车导致两人受伤住院 本人妈妈乘坐他人的摩托车与小车发生事故,是小车撞倒了摩托车导致两人受伤住院,我妈妈受伤情况严重,已住院将近一个月,小车司机只付了1万5千元的医药费后称等交警审判结果后在承担相应的费用,可是保亭的交警至今未给结果,距离发生事故已过了23天了,这是正常程序吗?交警只问了被撞受伤的做了笔录,小车司机那边什么也没过问,关于住院费用应该由哪方承担呢?
2017-08-23 15:44 ask201……(海南-海口)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8-23 15:45
这是正常程序
2 王竹律师  电话:15109839552  2017-08-23 23:15
以责任认定为准
3 110网律师  2017-08-23 15:45
你母亲作为乘坐人是没有责任的,两方根据过错来承担你母亲的医药费和其他赔偿。
4 陈晓云律师  2017-08-23 16:16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5 石文辉律师  2017-08-23 16:37
你要去交警部门拿交通事故认定书,有证据可索要赔偿费。
6 110网律师  2017-08-24 16:29
你好,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主张赔偿。你这边可以催交警尽快出具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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