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7岁幼儿暑假在补习班发生意外,补习班应该负责任吗,负什么责任?
7岁幼儿暑假在补习班发生意外,补习班应该负责任吗,负什么责任? A在下课时自己蹲着玩圆形卡片,卡片不慎轱辘到别处,A去捡,但腿没支住,眼睛碰到B的膝盖上,A的眼睛出现了严重问题,补习班老师在下课时是看着孩子们的,但这件事是预料不到的。请问补习班、B学生及A应付什么责任?
2012-08-25 00:20 莫莉莉(辽宁-锦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25 04:59
1、补习班对此伤害是应该承担责任的,但是,补习班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责任的,就不承担责任。
2、B学生不负责任。 我的补充: 2012-08-25 07:00

补习班对此伤害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2 马军烨律师  2012-08-25 06:31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2-08-25 09:54
一,A、B的行为能力对责任承担有影响。二,A、B若是无行为能力人补习班应承担无过错的举证责任。三,此事应选择过错或无过错的责任承担方式(由A、B的行为能力而定)。
4 110网律师  2012-08-28 19:58
本人认为:是意外就意味着没有人需要承担过错责任。而学校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当然我不知道这个补习班是否有资质,如果没有资质就不能适用无过错原则。所以可以从资质入手,并且根据公平原则,一般教育机构是会给予公平原则给予补偿的,当然这样一般比例不会超过损失的10%。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