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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医药费4千多,用我方车子保险赔偿1万5左右,是否合理?
对方医药费4千多,用我方车子保险赔偿1万5左右,是否合理? 我方助人,对方反说我方撞人,交警队下了同等责任,期间对方叫了一帮人闯进我方家里打人,我方一人骶骨骨折,已经治疗9个月多,仍需休养,用去1万2千多医药费。期间我方多次要求派出所做出结论,都没结果,现调解,派出所表示不要具体算我方医药费用去多少,用我方车子的保险赔来1万多给我方,同时叫我方签字,又说保险不用我方到场,就派出所办,我方提供一系列手续。请问是否合理?是否触犯什么相关法律?
2012-08-24 19:08 qawspl……(浙江-台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8月24日 19时54分
派出所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侵权损害赔偿,汽车的保险和人身损害不能混为一谈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8-24 20:27
委托律师处理。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8-25 06:50
你们构成轻伤的话,可以起诉对方,追究刑事责任。
4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8-25 10:54
其他无须理会,直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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