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关于交通事故轻微伤害的精神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轻微伤害的精神赔偿 李律师您好,有件事情咨询一下,麻烦了。
事情经过:一辆面包车违规从机动车变道到非机动车道,挂到我的电动车,致使我左臂、左腿、左脸、左手不同程度划伤,左臂最为严重。交警认定面包车负全责,已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左臂表皮大概有20平方厘米脱落,医生诊断只有皮外伤。
当时他们态度很好,所以第二天我就跟他们一起去交警队了,没有商量赔偿金额,就同意他们放车了。
现在他们只找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只赔偿交通费、医疗费、误工费。别的都没有,比如我家人陪我去医院耽误的时间。
最重要的他们拿车前后态度对比非常强烈,我这种情况能否主张精神赔偿,谢谢!
2012-08-24 17:57 fans12……(河北-石家庄)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8-25 08:34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 孙新律师  2012-08-24 19:02
不构成精神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可及时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2-08-24 21:01
一般不支持。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4 孙新律师  2012-08-24 21:55
如果达不到伤残等级,不支持。。
5 孙新律师  2012-08-25 07:35
如果达不到伤残等级,不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