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过错方出轨证据是否可以向过错方要求精神赔偿? 丈夫多次出轨两年前与姓“周”的女人发生关系并怀孕,后来去医院把八个月大的孩子打掉,女方掌握有证据。现在又与一姓“涂”的女人在一起一年多,经常出去约会。在家里聊天时把男方说出与姓“涂”的女人来往的时间并承认他们有不正常男女关系的录音。现在女方向男方(过错方)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面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或不分?女方是否可以向男方提出精神赔偿?这些证据是否有力证据?谢谢胡律师
2012-08-24 13:34 摩羯(重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8-24 13:39
完全可以主张离婚,并且主张赔偿,在财产分配问题上可以多分,你男的还可能构成重婚罪
2 110网律师 2012-08-24 14:03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男女关系方面过错指同居或重婚。即以夫妻名义以婚外异性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
男女关系方面过错指同居或重婚。即以夫妻名义以婚外异性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
3 乔春长律师 2012-08-24 15:09
男方有过错,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少分财产,并要求精神赔偿。
4 温中华律师 2012-08-24 15:09
如有证据可主张多分和赔偿。
5 2012-08-25 20:50
如有男方的过错证据可以提出多分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