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两个店面,两个执照,一个法人,已开两年多) 我的鞋店已开两年多,现在更换地址(同一商场,从一楼到二楼。另:二楼还有个服装店,营业执照法人也是我,也开了两年多。)向工商部门交了材料以后让过几天拿执照。去拿时却说不符合法定形式!!给了个“不予登记通知书”理由就是【不符合法定形式】日期竟然是2010年7月29日!!要知道我是最近这些天办的啊,“受理通知书”上的日期是——2012年8月17日!而且受理通知书上明明印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啊!我是真晕了!到底哪里不符合法定形式呢?要知道我只是换个地儿,其他都没变,怎么昨天符合法定形式,今天就不符合了呢??
2012-08-24 12:42 杨金明999……(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8-24 13:16
——要求工商局予以说明。
2 谢玉滨律师 2012-08-24 14:44
找上级领导反应情况。
3 110网律师 2012-08-24 21:28
找上级领导反应
4 110网律师 2012-08-27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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