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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的扯皮、推诿造成了老百姓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乡政府的扯皮、推诿造成了老百姓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由于我身患重症丧失生活能力,2016年在乡政府的指导下,在自己的村子上,依靠亲朋好友的帮助,建了一个养殖场,当时建立的时候,乡政府一直敦促赶紧的建好,这样能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经济支持,并审批通过后向县级部门做了申请函,可到了做环评的时候,又说我占用了基本农田,不与通过,也不向环保局做申请函,造成我直到2017年没有通过,也就没有正式的手续而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支持,从而导致我损失了100多万,这个损失我怎么办?对一个身患重症的老农民如何承担的起?何况我上有80岁两老人,下有俩孩子还在读书,这么大的外债,如何还得起?
2017-08-20 13:04 152493……(甘肃-平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8-20 13:32
这是可以 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的,并且还要有证据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8-20 13:32
可以按自己的主张举证解决。
3 钟晶律师  2017-08-20 13:58
你好,这正常是先审批之后才能建的啊
4 张鸿律师  2017-08-20 16:04
咨询民政局看相关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是否可以申请大病救助资金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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