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证没下来,老板跑了,雇的伐木工有责任么 采伐证没下来,老板跑了,雇的伐木工有责任么
2017-08-19 19:59 ask201……(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德力律师 电话:18100599261 2017-08-19 20:00
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咨询当地律师为宜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8-19 20:04
这是可以 按照规定申请查封他的财产的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8-19 20:06
你好,没有关系的,只是职务行为
4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8-19 20:38
你好,以下是关于你所说的情况的两个法律规定,你可以仔细研究一下,至于具体的责任划分、赔偿额大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5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8-19 20:51
可能有的。
6 郎海华律师 2017-08-19 19:59
可能有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7-08-20 10:12
你好,一般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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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害怕了很都是责任划分书还没下来老板都想推掉一切责任不想
3个回复你好,我妹在做工时,在人子梯上吊下来,现在老板不成但责任怎么
8个回复我恝咨询,我朋友从架子上掉了下来,我们老板不成担责任,我应该怎么做
3个回复员工夜间上厕所从楼梯掉下来死了老板有责任吗
1个回复老板雇我的货车今天帮人家拉货车厢4个人东西掉下来人受伤了,老板责任还是司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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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我在给别人装修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掉下来骨折了老板是不是该负责任
6个回复在工地给老板干活,两层脚手架,我站在地上给脚手架上的人接电钻不小心把人带下来了,这个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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